有时候感觉很无奈。不只是为这个国家里正在发生的事,更多是为国人的麻木,缺乏常识和思维能力。
有时候我想,如果人民想要被极权统治(无论是被灌输的还是自发的,虽然我很怀疑后一种),是不是应该给他们极权统治?(有什么样的人民,就有什么样的政府?)因为我不止一次听人歌颂我D专制的种种“优点”。其中听到最多的居然是“效率”!
一个例子是对某黑社会头目的判决。我不止一次听到一些长辈得意洋洋的说起我D中央如何干脆利落地,不加审判地在大陆收拾了某黑社会头目-而此人在民主香港总是因为证据不足等理由无法得到应有惩罚。
我无法不被长辈们所缺乏的法律常识所震惊。
这件事未必是真的,并且跟这个人是不是黑社会头目,毫无关系。我所震惊的是,假设真有这么一个公民(不管他是不是黑社会分子),不需要证据和理由,没经过审判就被“专政”了,就像在人类的蛮荒时代发生的那样,其他人居然还觉得很正常。而显然,这样的事在我国历史上并不少见。最严重的时候,就连国家主席(刘少奇)也没被宪法保护。
经过深思熟虑我基本放弃了跟长辈再做类似沟通了。除了闹出不愉快没有任何作用。只是两代人在思想上的鸿沟无法跨越,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。在他们眼里大概我只是个左右不服的狂妄的年轻人(事实上我自认是个非常谦恭有礼的人)。同龄人里也有人有类似的脑残思维,那我在他们眼里就乐得其所的占据了愤青的光荣称号。好吧,我尊重各人持有不同观点的自由,但这并不妨碍我鄙视你们。
说到法制,这一期的《财经》杂志很有分量,封面的李庄案,跟我上面说的法律意识非常有关系。那些还不知道李庄是何许人但是对法制建设感兴趣的人,可以找来2010年第二期来看看。另外这期上提到了Google退出中国事件,还有很多老照片可供回味(民工被抽掉裤腰带遣返,孙志刚事件等,在附赠的《Lens视觉》中)。
推荐链接:只有李庄死,才能法治生?
下面有些评论的思路非常典型:你李庄为黑社会老大辩护,你就是坏人!这简直跟某诗人那句“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”一样没逻辑。。。
不得不说《财经》真是个很大胆的刊物(李庄在预料自己要被抓时,自己给他们的记者打了电话接受了采访)。从它报道鲁能事件就开始关注了。希望不要和《21世纪环球报道》一样。。。这里是引发后者被河蟹的文章。另外,近几年我通过一些材料,越发对小平有好感。虽然历史烟雾弥漫,几乎无法确定真假,但这个东西可是D内自己的红色刊物。虽然不能肯定小平在其政治生涯中全部做法,但联想到成立中顾委,废除领导人终身制这些举措,在这个保守势力顽固,改革举步维艰的国家,还是能感到小平的nb之处。
法律在中国只是一种舆论导向手段,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被提及。
呵呵 不然 法制是在框架内改变现状的最好手段和最后希望了 而国内还是有人在做实事的
我说的是现在的状况。不过我对这个框架实在信心不足。
理解 我也同样不乐观
在中国的这个环境长大,很多以前认为‘理所应当’的事情现在发现其实都是很值得质疑的。只是可悲的是在这样的社会体制下,我们都丧失了这样的critical thinking变得逻辑混乱,变得习惯于别人为我们定性定结论,并认为理所应当。
个人认为GRE的逻辑测试在中国还是很值得普及的,呵呵
我朝惯于培养“接受”式思维,而欧美则注重培养“质疑”。后者是科学最重要的精神。
醒过来的是不少,但比例还太小。
今天一个朋友喝多了,因为失恋。我说在你找到新的朋友之前只有两个字:适应。
我想 就算是适应 也要去积极地做点什么 而不是消极的等待吧
就好像失恋了 在空档期要总结经验一样